圖解丨食品監管機構改革方案
圖解丨食品監管機構改革方案
容金科技
2018年3月1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國務委員王勇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這是繼201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后的又一次改革。中國人大網對本次會議進行了文字直播,從發布的消息來看,本次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
本次改革涉及到的食品相關監管部門主要變化有:
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且將認監委及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劃入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由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承擔具體工作。
將質檢總局檢驗檢疫職責和隊伍劃歸海關總署。
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不再保留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
最終方案還需經全國人大表決通過后經新華社受權發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是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關鍵環節。為完善市場監管體制,推動實施質量強國展露,營造誠實首先、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推進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當心、吃得放心,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統一登記市場主體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承擔反壟斷統一執法,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負責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統一管理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工作等。
考慮到藥品監管的特殊性,單獨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藥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藥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最終方案還需經全國人大表決通過后經新華社受權發布。
文章來源:食品標法圈、新華網等
圖片來源:食品伙伴網